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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变相“零首付”售房重现 埋下金融风险祸根

作者:评估师信息网整理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8-04-14
新华网福州4月11日专电(记者 来建强)近期,福州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购房者垫付首付款向银行套取按揭贷款。业内专家认为,在楼市成交仍低迷的现状下,这种变相的“零首付”重现江湖,将为盲目跟风的购房者或炒房者打开方便之门,埋下金融风险的祸根。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的楼盘项目——“51公馆”日前悄然打出“零首付”广告。售楼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客户有看中的房型,而无力支付首付款,开发商可以提供“零首付”。

这位工作人员说,“零首付”是开发商为购房者垫付全部首付款。但客户须先交3万元保证金,售楼部为客户开具已交首付款的发票,客户凭此可向开发商委托的银行申请按揭房贷;客户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开发商所垫付的首付款额,才能交房。

按该楼盘所在的地段,每平方米均价接近1万元,一套70平方米的小户型商品房总价约70万元,首付款如以30%的比例支付,约21万元。交3万元保证金能换来开发商垫付21万元首付款,这可以说是让购房者捡着了“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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