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评估技术>抵押评估> 文章内容

估价报告三级审核之我见

作者:严秋霞     来源:上海房地产估价     日期:2008-03-24

估价报告是估价机构的产品,其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客户对估价机构的评价。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对估价报告的要求,使得每份估价报告都趋于“格式化”,每个机构提供给客户的估价报告,除评估结果外,都大同小异。而电脑化的操作使格式化的报告稍一疏忽就会出现一些不该出现的纰漏。本人作为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多次参加对本市估价机构评估报告的评审和鉴定,在剔除机构的技术水平、技术能力等因素外,感觉估价报告中的低级错误不少,很多机构的估价报告或多或少地存在文字表述上的错误,如:“楼面价”写成“地面价”;地价定义前后不一,一会儿“三通一平”,一会儿“五通一平”;报告中出现几个不同的估价时点;区域介绍张冠李戴;“基准价格”写成“基准地价”;银行利息于估价时点不一致;房地产市场分析与估价结果大相径庭,等等。诸如此类的错误虽然不直接影响估价结果,但直接影响估价报告的质量,有时会误导报告的使用者。

共6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相关分类

    发布商链接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