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调整市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德政办字【2007】46号
作者:佚名
来源:评估师信息网
日期:2007-10-10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调整市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德政办字【2007】46号
德城区人民政府,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对市区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并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同意,现公布如下:
一、土地级别范围
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建筑用地、工业(仓储)用地的级别范围,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德州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德政字[2006]51号 )所确定的级别范围相一致。
二、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公布基准地价的基准期日为2007年1月1日。
土地使用权年期:商业用地定40年,住宅用地70年,公共建筑用地、工业(仓储)用地50年。
土地开发程度: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一、二级地为七通,三、四级地为五通,五级地为三通;工业(仓储)用地一级地为七通,二、三级地为五通,四、五级地为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