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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政府公布实施200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作者:IMCPV整理     来源: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日期:2008-11-19
6月10日,顺德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实施顺德区200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顺府发〔2008〕24号),通知规定,2007年顺德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自2008年6月4日起开始实施。

    基准地价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区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的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主要反映各类均质区域(包括级别)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的总体水平及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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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地价更新是指在土地条件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依靠完整的技术体系对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水平进行重新评价和测算的过程。 字串1

    为了全面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原顺德市人民政府于1997年首次制订并公布了顺德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标准,在此基础上,2000年及2003年又分别对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推进,顺德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和地价水平均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2007年顺德房价水平快速拉升促使地价水平大幅提高,2003年的基准地价已与市场水平严重脱节。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稳定,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促进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保证顺德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适合城市建设和土地市场发展的需要,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于2006年4月开始着手开展顺德区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2006年10月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2007年12月完成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并通过佛山市国土资源局的验收,报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2008年6月顺德区政府正式发文公布2007年顺德区网格点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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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更新成果包括顺德区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区段基准地价以及网格点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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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更新成果将顺德区辖区内商业、住宅、工业三类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50年)分别划分为5、5、4个级别确定级别基准地价及各个级别基准地价的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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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德区2007年基准地价的更新采用了新型网格点基准地价技术,该技术建立在数字高程模型(DEM)技术基础上,最小评价单元理论上可以达到任意大小的网格,有效解决了传统基准地价及一般网格点基准地价网格点的最小评价单元间距过大而导致评估精度较低的问题,更能科学精确地反映城市地价空间分布的变化状况,并且可以通过网格点基准地价动态更新信息系统与地价动态监测有机地结合,从而实现网格点基准地价动态更新,提高地价评估效率,促进地价管理信息一体化和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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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 《关于公布实施顺德区200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顺府发〔2008〕24号) ( 查看 下载 )
附件: 佛山市顺德区2007年网格点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 查看 下载 ) 字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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