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税基评估体系的构建思路
作者:宁波大学商学院 徐一萍
来源:中国房地产
日期:2007-12-14
3.分区分类评估原则
由于物业税税基评估的工作量非常大,在实际工作中要对每一宗房地产单独进行评估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需要尽可能广泛地应用房地产评估中的替代原则进行批量评估,这样既能保证评估工作的高效率,又能兼顾到公平。同时,考虑到不同类型、不同区片、不同住宅小区的房地产价格相差很大,所以,应在分片、分区、分类的基础上进行批量评估,同时应注意房地产价格横向比较的合理性。
4.动态更新评估原则
房地产评估价值的时效性一般在三到六个月之间,故物业税的税基每年都需要重新评估。重新评估时,需要修改的仅仅是一些最新的房价、各类参数指标值和因素修正调整的幅度等基本数据,而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方法等基本上不需调整。因此,每年的物业税税基评估,只需在物业税税基评估信息系统的支持下作动态的更新评估即可。
(三)评估技术思路
根据房地产的替代原理,借鉴土地标定地价的评估思路,可以考虑以标定物业价格为核心来实现物业税税基的大批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