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税基评估体系的构建思路
作者:宁波大学商学院 徐一萍
来源:中国房地产
日期:2007-12-14
标定物业价格可以作如下定义: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或认可的具体物业(房地产)在正常房地产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某一期日的物业价格。首先,政府按照区域分布情况设定一定数量的标准物业 (如一个住宅小区设定各种类型的物业各一套)后,评估确定标定物业价格并公布于众;然后根据每一宗房地产的具体情况,按照标定物业价格修正系数进行简单修正即可得到待估房地产的价格,从而达到高效率低成本进行物业税税基评估的目的。
(四)评估程序和方法
1.评估程序
标准物业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设定的具体物业,它的评估可以采用现有房地产评估体系中的各种评估方法,而大批量的待估物业的物业税税基评估则可利用标定物业价格进行适当的修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评估标准物业的价格。根据标准物业的用途不同,分别选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法等基本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2)横向比较分析,确定标定物业价格。先利用各种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建立标准物业的横向比较指标体系,测定标准物业的比较分值;然后,在前面评估的基础上,对各标定物业价格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并调整确定各标定物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