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能否开征物业税引发多方关注
作者:符振彦
来源:北京房地产
日期:2008-04-23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中,首次提出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面对这种情况,两会召开以来,有些代表委员呼吁研究出台物业税,期望物业税能成为房地产业发展的“稳定器”。 不过,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明确提出征收物业税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物业税开征的实施方案尚不明朗。因此,对物业税在何时开征、将对房地产业带来多大影响等一系列问题,还存在一些争议。
一、您对物业税全面开征有何看法?目前该不该开征?何时开征?
郭松海:在拉动房价攀升的众多因素中,投机性需求的旺盛是重要的一条。我建议国家尽快开征物业保有税,以遏制投机性住房需求。
引导国民合理调整家庭消费结构、避免过度超前住房消费也是当务之急。有关部门要引导居民树立购买与租赁并重的二元化消费观念,着力培育租赁市场和二手房市场。
刘维新:2003年11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合适的条件下推出不动产税”或称“物业税”之日起,就引起了全社会的巨大争议和质疑。争议的主要焦点是物业税该不该开征?今年,又有人再次提出,并希望尽快开征,但是我认为,目前时机还不成熟。因为,我认为合适开征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即1.房屋产权所属要明晰;2.产权关系应该清楚;3.必须进行房地产税制改革;我国目前是流通环节税多,保有环节税少。扩大税金,减少税种,方便征收。4.评估机构公正,目前我们的三个机构评估的结果差距很大,各自站在自己的利益上,这样是不行的。现在国家土地70年使用权,70年的地租产权人已经交了租金了,再收税就不合理了,现在土地的产权不清就很难征收物业税,必须解决产权的问题才可以开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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