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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申购经济适用房须入北京城镇籍5年

作者:评估师信息网整理     来源:新京报     日期:2007-06-08

昨日(7日),《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开始征求意见。两个办法中首次明确确定了年龄的准入条件,并对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了更严格的户籍限制,必须是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且年满18周岁。

买经适房须年满18周岁

办法规定,申请经适房或廉租房,要求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要符合规定的标准。申请标准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北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房价等因素,结合政府保障能力确定并适时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这意味着准入标准在今后不会一成不变、一刀切。

市建委表示,适时调整意味着近期解决不了的住房困难家庭,将随着准入标准的调整逐步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

以往,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收入标准,一直为6万元以下。

新办法首次确定年龄标准

同时,新办法中还首次确定了年龄的准入条件,并对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了更为严格的户籍限制,必须是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且年满18周岁。而在原先并没有取得户籍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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