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等待之年 房价为什么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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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02-25
房地产:房价为什么不听话
且调且涨
观察北京的房价,会发现一个有趣的悖论:在以2006年“国六条”为代表的一系列旨在抑制房价上涨的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北京房价不仅没有出现走低迹象,反而有且调且涨之势。
来自北京市房地产信息网的数据显示,2006年12月,北京普通住宅销售均价为10323元/平方米,比1月的7460元/平方米均价整整涨了34%。在调控政策和实施细则出台之后的三季度,北京房屋销售均价为9397元/平方米,与二季度相比上涨19.5%。
粗略估算,北京市2006年整体房价(含商品房及其他类型住宅)的涨幅接近20%,均价已达8000元/平方米以上。
2006年5月,国务院转发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结构及稳定价格的意见》(下称“国六条”)。意见甫出,业界大哗。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国六条”对房市的影响,与2005年疏可走马的“国八条”相比,要直接狠辣得多。其一,“90平方米住宅需占总开发面积70%”的套型新政直接影响开发商的规划报批和市场运作;其二,限价限户型的“双限政策”改变价高者得的拿地规则。
然而,细心者会注意到,文件中对于调控房价使用的是“稳定”一词。从这个词的选择上,政策制定者的矛盾心态可见一斑。一方面,房价飞涨引来的民怨沸腾与对房市泡沫的担心交织,使得控制房价的上涨成为当务之急。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与金融信贷和地方财政休戚相关——北京、上海等地方财政70%左右收入来自土地出让金,银行信贷资金则一半以上集中于房地产;如房价下跌过猛,势必对银行和地方财政健康造成巨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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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政策制定者的目标,从一开始便是希望通过某种不至伤筋动骨的结构调整,在平衡地方财政、银行等多方利益的同时,达到“适度”放缓房价涨幅、平抑民怨的目的。对政府而言,房价涨幅的理想模型是——房价指数持续上涨,但涨幅严格控制在某个范围以内。
这是一个承载了太多利益的复杂“理想”。至少从2006年的情形来看,房价并没有朝着这个“理想方向”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