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荥阳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荥政储[2007]11号、17号、18号)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日期:2007-10-17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应于2007年10月10日-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有效证明资料(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参加竞买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的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向河南省荥阳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竞买人即可参加竞买报价。本次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六、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报价相同的,由先提交报价者取得,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