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当国土出让告字[2007]第25号)
作者:评估师信息网整理
来源:国土资源局
日期:2007-11-30
4、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现状交付。
6、竞得人在按要求完成征迁工作并将全部场地平整后,经县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方可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7、供电:指在红线外100米范围内留有高压电源杆接头。
上水:在红线外有城市上水管道。
下水:在红线外有城市下水管道。
道路:现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29日8时至2007年12月19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综合股(土地交易大厅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