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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土地估价师考试9月份举行

作者:imcpv.com     来源:评估师信息网     日期:2007-02-24




此次考试得到国土资源部的高度重视,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更是全力以赴。11月25日至26日,协会组织各省(区、市)考区负责人、考试报名系统操作人员、考前培训师资人员召开了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前工作暨师资培训会,介绍了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改革精神、总体方案和考试大纲,同时布置了工作有关注意事项;1月22日,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办公室组织各考区负责人召开了考前工作电话会议,重申了新形势下考试改革的要点,强调了考试期间各项考务、考场等工作纪律和要求。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胡存智,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吴海洋,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地价处助理调研员黄清等参加会议。



胡存智常务副会长根据《办法》的有关内容在会上做重要发言。他强调了《办法》体现的三个改革原则:一是适应当前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以及市场经济改革对土地估价师提出的新要求;二是注重土地估价师对理论知识的具体应用和提高实际工作操作能力的原则;三是科学化和合理化的报考方式。分析了2006年度报考的形势和特点:放宽了报考条件;新增了《土地估价实务基础》科目;对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通过实践考核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考务、监考、考场、法规四个方面强调了考试期间的要求和纪律;同时,提出要求:希望各考区要重视此次考试,克服以往的不良现象,发扬过去的优良传统,严肃认真的做好考务、监考等工作;考试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为2007年9月份的考试打好基础。 更多精采请到 bbs.imcpv.com



电话会议上,吴海洋副司长对各考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考试是新《办法》颁布后的第一次考试,要严格按照新《办法》开展工作,责任到人,各司其职;二是严肃考纪,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办法》里特别增加了关于考试纪律的内容,各考区要对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三是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各地协会的作用,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通力合作,完成考试工作。



目前,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组织的阅卷工作正在进行中,考生有望在3个月内对考试成绩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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