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作者:IMCPV
来源:评估师信息网
日期:2006-10-07
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5科)考试(申报考试级别为“考5科”):
(1)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2、 免试部分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7日。
二、 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3、 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免试部份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时间的证明一份;
5、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5科)考试(申报考试级别为“考5科”):
(1)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http://www.imcpv.com
(6)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2、 免试部分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7日。
二、 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3、 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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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免试部份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时间的证明一份;
5、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附件3
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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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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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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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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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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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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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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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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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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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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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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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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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财务会计
|
||||
|
4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
02
|
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1
|
资产评估
|
||
|
2
|
经济法
|
||||
|
3
|
财务会计
|
||||
|
5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
|
03
|
免财务会计
|
1
|
资产评估
|
||
|
2
|
经济法
|
||||
|
4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
5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
|
04
|
免经济学
|
1
|
资产评估
|
||
|
3
|
财务会计
|
||||
|
4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
5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
|
5、考五科
|
01
|
资产评估师
|
1
|
资产评估
|
|
|
2
|
经济法
|
||||
|
3
|
财务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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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
5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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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来源:评估师信息网 http://www.imcpv.com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